建筑施工高處墜落事故的應急
發布時間:2020/4/29 10: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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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處作業墜落事故可分為:臨邊作業高處墜落事故、洞口作業高處墜落事故、攀登作業高處墜落事故、懸空作業高處墜落事故、操作平臺作業高處墜落事故和交叉作業高處墜落事故等。 典型事故 2018年3月25日,廣州市從化區鰲頭鎮潭口村在建第七熱力發電廠垃圾儲坑鋼結構屋面板下正在鋪設的施工平臺發生坍塌事故,造成9人死亡、2人受傷。經當地安監部門初步調查,當時共有11名工人在該熱電廠進行鋼結構雨棚施工,其中10名工人在距離地面40米高的作業平臺上,1名工人在地面作業。 原因分析 事故主要原因是作業平臺失穩造成坍塌,工作人員未佩戴或佩戴不合格的安全帽、未掛牢安全帶、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網、未對施工現場和建筑物的各種孔洞蓋嚴并固定牢固、未搭設防護棚等。 應急要點 1.應急救援人員在展開救援工作前,應查清墜落受傷人員所處位置、環境及其安全狀況,如:立即停止救援區域其它施工作業,對有可能墜落的物品、材料應采取固定或隔離措施,確保救援人員安全。確認救援路線是否暢通,有無擴大傷害的危害等; 2.遇到受傷人員墜落懸掛在高處時,應急救援人員必須穿戴好安全帶,通過安全通道方可施救,嚴禁隨意攀爬腳手架及其他建筑房屋等; 3.救援人員應及時將傷員搬移到安全區域,遇有外傷的,應立即采取包扎、止血措施,防止傷員失血過多,遇到肢體有骨折的,應就近采取適當木板條將骨折部位固定; 4.待急救車輛趕到現場后,立即協助救護人員將傷員搬移至急救車輛上,并指派專人護送。 5.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現場應急救援組負責人報告,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向項目部應急處置指揮組報告,應急處置指揮組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分公司應急救援指揮辦公室報告。遇情況緊急時,項目部應急處置指揮組可以直接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 專家提示 一旦發生墜落,應急救援人員應在最短時間內將墜落人員營救下來,且在保持安全帶腰帶腳環受力的情況下,使其上半身挺直將腿呈W形,并盡快送醫。任何情況下,禁止將人員營救至地面后直接使其躺平。因為傷者平躺后,腿部累積的大量血液會瞬間回流到心臟,可能會使心臟驟停,導致死亡。